一次酒驾被查处,算是给个教训,大家都会引以为戒,尽力改正。可是,再次喝酒后,驾驶车辆上路,这可是“屡犯”了,那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这不,元旦当天,安平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开展夜查行动时,就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段查获了两起二次酒驾违法行为。
20时45分许,一辆车牌号为冀T2***0的小轿车缓缓驶向驶向卡点,执勤民警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当车窗落下时,一股酒气从车内飘出,驾驶人有酒驾的嫌疑,遂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23mg/ml,驾驶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得知,驾驶人张某某是晚饭时在家喝了酒,饭后开车打算回工厂,结果途中被交警查获。经进一步查询发现,该驾驶人张某某曾于年11月24日因酒驾被查处,故此次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无独有偶,在处理第一起再次酒驾违法期间,一辆车牌号为鲁DK***1的车辆也缓缓驶向卡点,车窗放下后,执勤民警同样从车内闻到一股酒气,而驾驶人任某某当即承认自己饮酒后驾车的事实。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60mg/ml,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经过询问得知,该驾驶人任某某亦是在家中晚饭期间喝了酒,晚饭后因家中有事驾车出门。在对驾驶人信息进一步核实时,发现该驾驶人曾于年8月20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故此次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张某某、任某某实施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分别给予相应处罚。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