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交管部门都在严厉查处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但仍有少数驾驶人对此置若罔闻,抱有侥幸心理,不仅以身试法,还变本加厉,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
2月18日22时55分许,安平县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D2***A的小轿车形迹可疑,遂上前对驾驶人进行检查。驾驶人落下车窗后,一股浓重的酒气扑面而来。大队民警随即要求驾驶人接受呼气式酒精检测,但驾驶人断断续续的不停吸气,呼气,鼓着腮帮子就是不肯好好吹。
大队民警一直耐心讲解:“深吸一口气,再含着管吹,听到机器有了提示音再停”“吹五秒以上,中间不要停,让你停你再停”。即便是这样苦口婆心,仍然进展不顺畅。医院进行抽血检验,医院的途中,民警再次对其进行劝说,最终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mg/ml,这一数值超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3倍多。
执勤民警要求驾驶人李某某出示相关证件时,驾驶人表示未随车携带。经进一步核查发现,驾驶人李某某并未取得驾驶证,系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医院抽血送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民警对驾驶人李某某无证驾驶、醉酒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同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无证驾驶,可并处行政拘留;醉驾涉刑,处刑事拘留。李某某这两条都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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