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月3日24时,河北衡水市累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5例,其行程轨迹已摸清。现将5例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第一例:男,57岁,现住桃城区,与武汉回衡人员有接触。年1月25日骑电动车分别医院、医院就诊,1月26日凌晨由负压救护车转运医院(医院)。1月27日确诊。
第二例:女,26岁,现住安平县。于1月16日乘坐海南航空公司航班,由武汉至北京,航班号:HU,航班日期1月16日17:55。1月25日家人开车医院就诊。1月27日凌晨由负压救护车转运医院(医院)。1月27日确诊。
第三例:男,38岁,南京人,曾去过武汉,到桃城区探亲,现住桃城区。1月22日乘坐G52(16车07C座位)南京南至德州东,1月22日乘坐G(15车15C座位)德州东至衡水北。1月26日家人开车带其医院(医院)就诊。1月28日确诊。
第四例:男,29岁,现住深州市。1月14日自驾车离开武汉,1月16日到达深州市。1月26医院就诊,1月28日由负压救护车转运医院(医院)。1月29日确诊。
第五例:女,22岁,现住枣强县,与武汉回衡人员有接触。1月28日家人骑电动车医院就诊,2月2日由负压救护车转运医院(医院)。2月3日确诊。
为了您的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现提醒同乘及接触人员积极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同乘人员及接触者看到此提示后,请第一时间主动与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配合做好医学观察。若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请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不允许私自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
2.同乘人员及接触者须立即居家封闭隔离观察14天,不要外出。观察期间,请佩戴口罩,与家人共同做好个人防护,以保障您和家人的健康。
3.监测期间,如您和您的家人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请立即就诊。就医途中请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医院。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编辑:李拓
流程编辑:吴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