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深化缉查布控系统应用工作,切实提高稽查布控能力和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的能力,我大队充分利用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及时查控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提高道路缉查布控拦截实战水平和能力。
10月20日10时许,缉查布控系统提示冀T6J6**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车辆,在车辆行驶至刘口中队附近时,民警将该车进行拦截,在确认该车未年检后,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开具罚单。
10月20日14时许,缉查布控系统提示冀AUT0**、冀AC8E**两辆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车辆在车辆行驶至中心路与南环交叉口时,民警分别将两辆车进行拦截,在确认该车未年检后,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开具罚单。
10月20日15时许,缉查布控系统提示冀F**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车辆,在车辆行驶至南环与中心路交叉口时,民警立即将车辆进行拦截,发现该车不仅未年检,还未放置保险标,司机也未随身携带驾驶证,随后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开具罚单。
10月20日16时许,缉查布控系统提示冀T2P1**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车辆,在车辆行驶至中心路与南环交叉路口时,民警将该车进行拦截,在确认该车未年检后,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开具罚单。
10月20日16时30分左右,缉查布控系统提示冀T1M2**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车辆,在车辆行驶至中心路与南环交叉路口时,民警将该车进行拦截,发现该车不仅未年检,司机还未随身携带驾驶证,随后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开具罚单。
当天,我大队利用缉查布控系统共查处6起违法行为,有效的发挥了缉查布控系统的作用,提高了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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