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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3/23 2:53:00

安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救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安防指办()79号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和省市县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复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统一要求,现将进一步加强我县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全县所有餐饮服务单位禁止承办各类群体性聚餐活动。消费者到餐饮服务单位就餐,餐饮服务单位应控制就餐人数,保持人员就餐间距,原则上就餐人员间距宜一米以上,实行分餐制。

二、全县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含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要严禁湖北武汉等地返(来)安从业人员上岗,严禁湖北省以外河北省外返(来)安从业人员在隔离观察期间上岗,严禁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从业人员上岗。从业人员上岗期间必须接受每日两次测量体温并佩戴口罩,发现异常者应登记并按规定处理;接触食品岗位人员应勤消毒、勤洗手和佩戴手套,并做好日常个人卫生管理。

三、全县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应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必须每天对经营场所进行彻底清洗消毒,保持经营场所空气流通,对所有进入本单位人员测量体温、确保进入人员佩戴口罩,未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的,一律不得经营。

四、全县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禁止经营、贮存野生动物和野生动物制品,同时把好食品及食品原辅料采购、索证验收关,防范食源性疾患发生。

五、全县所有餐饮服务单位提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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