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河北省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分区分级名单。
一、低风险地区(个)
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区、新华区、正定县、高邑县、赵县、藁城区、晋州市、井陉矿区、井陉县、灵寿县、鹿泉区、平山县、深泽县、无极县、新乐市、行唐县、元氏县、赞皇县、栾城区
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宽城满族自治县、双桥区、承德县、隆化县、滦平县、平泉市、双滦区、兴隆县、鹰手营子矿区
张家口市:宣化区、桥西区、尚义县、崇礼区、万全区、赤城县、沽源县、怀安县、怀来县、桥东区、蔚县、下花园区、阳原县、涿鹿县
秦皇岛市:海港区、抚宁区、北戴河区、昌黎县、青龙满族自治县、山海关区
唐山市:遵化市、路北区、路南区、玉田县、滦州市、曹妃甸区、丰南区、丰润区、古冶区、开平区、乐亭县、滦南县
廊坊市:文安县、霸州市、香河县、大城县、三河市、广阳区、永清县、安次区、大厂回族自治县
保定市:涿州市、高碑店市、竞秀区、莲池区、安国市、阜平县、徐水区、高阳县、望都县、博野县、定兴县、满城区、清苑区、曲阳县、顺平县、唐县、涞水县、涞源县、蠡县
沧州市:任丘市、运河区、泊头市、黄骅市、肃宁县、沧县、东光县、海兴县、孟村回族自治县、青县、吴桥县、新华区、盐山县
衡水市:深州市、桃城区、枣强县、安平县、阜城县、故城县、冀州区、景县、饶阳县、武强县、武邑县
邢台市:清河县、隆尧县、宁晋县、邢台县、柏乡县、广宗县、巨鹿县、临西县、内丘县、新河县、临城县、南宫市、南和县、平乡县、桥东区、桥西区、任县、沙河市
邯郸市:临漳县、邯山区、丛台区、磁县、大名县、成安县、峰峰矿区、曲周县、永年区、肥乡区、复兴区、馆陶县、广平县、鸡泽县、邱县、涉县、武安市
雄安新区:雄县、安新县、容城县
定州市
辛集市
二、中风险地区(13个)
石家庄市:长安区
张家口市:康保县、张北县(察北管理区)
秦皇岛市:卢龙县
唐山市:迁安市、迁西县
廊坊市:固安县
保定市:易县
沧州市:河间市、南皮县、献县
邢台市:威县
邯郸市:魏县
三、高风险地区:无。
保定市莲池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应急指挥部公告(第6号)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仍处于最吃劲的关键阶段。为有效应对疫情,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我区正在实行分级分类有序复工复产。随着部分企业复工复产,人员流动加速,外来人员增多,必须高度警惕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为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区继续严格落实以村庄、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公共场所等为管理单元的封闭管理制度。各管理单元继续严格执行进出人员戴口罩、出入登记和体温监测等措施,严格落实查验出入证等管控措施。
二、严格复工复产企业管理。已经复工复产的企业,要依法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开窗通风、人员出入戴口罩、体温监测及环境消毒等防疫措施。厂区内做到环境整洁卫生,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有食堂的企业保证食材安全,采取分时段供餐、分散就餐方式,独立分餐;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独立分餐。使用班车运送职工上下班的企业,需全程开窗低速行驶。员工持相关工作证明严格落实两点一线(住所—企业)的轨迹通行。
三、有序恢复商业服务业经营。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店、菜店、水果店、蛋糕店、理发店、文具店、文印店、眼镜修配店、孕婴用品店、饮用水配送点、劳保用品商店、农资化肥销售门店、汽车维修保养、汽车4S店,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与区行政执法局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并严格落实的前提下,经属地乡(镇)、街道登记备案后,可有序恢复营业。
餐饮经营单位(含商超内餐饮)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经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审核后,可以外卖、团餐配送的形式有序恢复经营,一律严禁堂餐,且不得形成配送人员聚集。
大型商场、购物中心等商业经营场所(不含娱乐、游乐场所)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经区商务部门审核验收后,可有序恢复营业。
以上经营单位恢复营业后要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自律,必须服从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管理。严格执行佩戴口罩、体温监测、消毒通风等疫情防控措施,不得形成人员聚集;发现发热人员,医院发热门诊联系,引导其就医、留观并通报所在乡(镇)、街道或村(社区)、行业主管部门;对防控工作不到位或隐匿不报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经营者责任并中止营业。
网吧、影剧院、书店、歌厅、KTV、酒吧、宾馆、旅馆、民宿、洗浴、保健、美容、体育场所、健身场所等场所一律暂缓恢复营业;各类马路市场、流动摊贩一律不得经营。
四、严格落实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居民出租房屋要严格执行《河北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查验承租人身份证,无身份证的,不予出租。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要主动向辖区派出所报告所有居住人的信息。租赁房屋信息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出租人要及时向辖区派出所报告。
五、严格落实重点人员管控。所有外地返回人员必须主动到社区、村委会登记;两周内省外、省内市外乘坐密闭公共交通工具返回人员及与重点地区、重点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一律居家隔离14天;涉湖北武汉人员一律暂缓返回。
六、各监管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不服从管理、阻挠执法、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七、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辖区所有单位和个人(隔离期间除外)应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办公室、车间、店面、庭院和家庭内部环境卫生,主动清除楼道内、庭院外、马路边堆放的杂物废品。不随地吐痰、不随意丢弃垃圾,保持良好生活习惯。
保定恢复3条公交线路
保定徐水恢复2条公交线路的通知
按照区委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指导意见和要求,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实际,坚持“安全防控到位、稳步有序推进、分批恢复运营”的原则,保障市民复工、企业复产后公交出行需求。徐水公交公司于2月25日先期恢复路、路2条公交线路。
运营时间为:
7:00—8:00,10:00-13::00-17:00每一小时一个班次。
9:00-10::00-15:00每30分钟一班次。
为满足部分企业复工复产后员工通勤需求,公交公司现已恢复定制公交业务,对政府已批准复工企事业单位,可预约定制班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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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乘车提示:
1、乘坐公交时请自觉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和防疫疏导工作,不配合体温检测和体温超过37.3度严禁乘车。
2、上车请务必全程佩戴口罩,不佩戴口罩严禁乘车。在车厢与其他乘客保持适当的距离,靠窗位置就坐时主动开窗保持通风。
3、为了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和便于追溯乘车信息,降低疫情扩散风险,实行乘车扫码实名认证,乘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