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平县委组织部
关于动员和鼓励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和优秀退役军人回村任职的公告
为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不断夯实新时代富美安平建设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人才回引”行动,号召本地创业、外出务工返乡和暂时待业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大学生、优秀退役军人回村任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选拔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坚持挂职锻炼,统筹管理原则;
4.坚持优胜劣汰,适者任职原则。
报名条件1.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拥护*的领导和各项路线方针政策;
2.思想品德好,服务意识强,热爱农业农村并有志于从事农村基层工作,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3.身体健康,能胜任农村基层工作;
4.具备一定的电脑操作能力、基本的公文写作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1月1日后出生);
6.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中共*员优先考虑。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报名条件: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5)本人及直系亲属曾参与无理上访、缠访、闹访的人员;
(6)本人及直系亲属曾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封建迷信活动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人员。
政策待遇1.具体职位:根据工作需要和报名情况,乡镇*委择优选拔,集体研究决定所任职位,并履行任命手续。是中共*员的大学生、退役军人一般安排担任村*组织书记助理;非中共*员的大学生、退役军人,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
2.报酬待遇:参照村干部待遇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发放年度绩效补贴。所需经费从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或村集体经济收入中列支。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回村任职,担任*组织书记的,比照我县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收入水平确定补贴标准。同时,将村集体经济增收与报酬相挂钩,回村任职人才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乡镇*委审核同意后,按当年度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增量10%的比例予以奖励(上级财政政策性投入产生的收益除外),最高不超10万元,从村集体经济收入中列支。
3.政治激励:回村任职的大学生、退役军人,是*员的作为村*组织书记后备力量培养,非*员的优先列为入*积极分子,优先发展入*;表现优秀的,在评先评优上予以倾斜,优先推荐*内表彰对象,优先推荐“网都英才”评选;结合定向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政策,以最大比例从符合条件的优秀回村任职人员中招录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拓宽回村任职年轻干部成长渠道。
4.创业支持:对回村任职的大学生、退役军人,主导村集体开办、引进创业项目的,优先安排上级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扶持资金50万元。
报名地点及方式报名人员根据籍贯到所在乡镇*建办现场报名,乡镇*委重点对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逐项进行审查审核。报名时间截止到12月15日,报名表可在邮箱apjcdj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