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成功执行一起“老赖”经济纠纷
近日,一名当事人将一面印有“公平正义、执法如山”的锦旗送到了安平法院执行局综合处,感谢段法官高度负责、历尽艰难为其追回借款。
这是一起张某某申请执行沈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安平法院审理,判决沈某给付张某某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5万元。由于沈某并未按期履行义务,张某某向安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受理案件后,多次下达文书、电话通知,均未联系到被执行人沈某。经查发现被执行人是安徽六安县人,目前只是在衡水工作。被执行人名下除了一辆“徽”字牌汽车,并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立即委托当地法院对该车进行了查封。无法找到被执行人,也找不到车辆,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后来通过执行法官与申请人的几经查找,在衡水发现了该车,并成功扣押。车辆被扣,沈某无奈之下同意协商履行,并签署了和解协议。原以为该案到此可以告一段落,没想到沈某再一次失约了。鉴于沈某一再的失信行为,安平法院向沈某下发了限制高消费令,并将沈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法官多次去往衡水、六安,寻找其踪迹,拟将被执行人强制拘留。迫于法院强烈的打压之势,沈某意识到了司法的威慑力,主动筹措钱款交到了法院。现在该案执行款已经全部到位,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县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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