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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持续做好近期空气污染过程应对工作
机动车管控措施的通告
按照秦皇岛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紧急通知》,我市自10月20日10时起至24日1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II级(加强)应急响应。为此,市公安交警部门决定采取相应应急管控措施,原10月16日零时起至20日23时的机动车管控措施时间延长至10月24日12时,即在常态机动车尾号限行的基础上,城市区道路全天禁止中型以上载货汽车(黄牌)、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汽车通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海港区和开发区:兴凯湖路(不含)以东、国道(不含)以南、东港路(不含)以西区域内的道路,途径西环路的车辆请绕行兴凯湖路(国道—兴凯湖立交桥)。
北戴河区:海北路(含)以东、山东堡路(含)以西、河北大街西段(含)—驼峰路(不含)以南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山海关区:石河东路(含)以东、国道(不含)以南、关城东路(不含)与上海道(不含)以西区域内所有道路。
北戴河新区:戴河大街—新沿海路(至翡翠岛路口,不含)以南区域所有道路。
二、车辆类型与限行时间
在执行原常态尾号限行措施的基础上,全天禁止中型以上(黄牌)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辆、混凝土罐车、砂石等散装货物运输车辆、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专项作业车及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汽车在上述限行区域内道路行驶。行经西环路—和平大街—友谊路中型以上(黄牌)集港车辆请绕行国道—东港路进港。
持有绿色通行证车辆及水、暖、电、气、通讯、邮政、环卫、园林等市政抢修、作业车辆及道路清障、救援车辆等城市运行保障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市内各加油站、加气站运输燃油、燃气车辆按照通行证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三、法律责任
请各有关单位、驾驶人及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按照“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处以元罚款(不记分)。每隔4小时抓拍一次,每天不超过2次。
特此通告。
年10月20日
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新闻多一点
我省三级联动应对重污染天气
11市联防联控力促污染削峰缩时
针对本轮污染天气过程,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气象部门,加强监测加密会商,指导各地科学应对,提前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减排措施。自10月15日20时至17日零时,我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以及定州、辛集等10市全部发布城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秦皇岛市自10月16日零时起采取强化应急管控措施,并于20日10时发布城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省生态环境厅从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抽调执法人员近名,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交叉执法、巡回执法,自16日起,针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截至19日,各执法检查组共检查企业家,发现涉气环境问题个,全部移交当地依法查处或督促整改。
同时,省生态环境厅六个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抽调专人组成督察组,分赴各地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各地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落实应急减排措施,严查应急减排中“停工停产一刀切”和不担当、不尽责、不作为、乱作为行为。据测算,此次橙色预警期间,我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每日分别减排量吨、吨、吨和吨,减排比例分别可达到38.1%、50.9%、37.2%和20.6%。
为推动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地落实,省、市、县三级联动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各市在发布预警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多种形式执法检查,通过晨查夜查、巡回执法,交叉执法、远程执法等多手段多措施,督导企业、施工工地等单位严格按照“一厂一策”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石家庄市按照网格化管理和应急职责分工要求,加大对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监管,强化责任追究,特别是对应急响应期间的偷排超排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加大秸秆禁烧督导检查力度。10月16日18时至10月18日16时,共出动余人次执法人员,对家(次)涉气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立行立改落实减排措施。
衡水市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对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该市参与应急响应企业家,其中家企业可不停产、不限产。截至18日,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工业企业源家次,检查移动源个次,检查扬尘源个次,检查散煤、餐饮油烟等其他污染源处。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全员上阵,下沉一线,昼夜奋战,在全市布下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的环境执法高压管控网。本次II级应急响应中,该市停限产企业共家,其中家免停产。10月17日至10月18日,共检查企业家,均已按应急减排清单要求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沧州市明查暗访相结合,全面督导各县(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确保各项减排措施落实到位。10月18日,该市出动检查人员人次,检查企业家次、工地64个,发现露天焊接、施工场地未苫盖等涉气环境问题22个,按照立行立改要求全部指导企业整改完毕。
邯郸市逐企业对照“一厂一策”减排措施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加强源头管控,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该市家企业参与应急响应,18日当天,邯郸市、县两级共出动执法人员余人次,检查企业家,确保了应急减排措施的落实。
省市县三级执法联动,11城市开展联防联控,推动了各项应急减排措施的落地落实,有效降低了重污染天气期间污染峰值、缩短污染时长。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初步监测数据显示,自15日0时至19日24时,全省11个设区市累计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时长为45小时,较预测的减少小时。
秋冬季首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中
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启动河北省-年秋冬季第一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执法检查发现,仍有部分企业偷排偷放、非法排污。现将10月16日、17日检查发现的突出环境违法问题向社会公开。
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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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
省生态环境厅在石家庄市井陉矿区执法检查发现,井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煤炭运销分公司铁路货运线新晶货台露天堆放大量燃煤,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扬尘污染严重。
省生态环境厅在石家庄市井陉矿区执法检查发现,河北新晶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干熄焦转运楼内转运皮带落料点除尘器风量不足,不能达到粉尘收集处理效果,部分粉尘无组织排放;油库罐区UV光解设施部件损坏,不能正常运行,部分挥发性有机物未经处理直排。
省生态环境厅在石家庄市井陉县执法检查发现,晶磊砼业搅拌有限公司擅自新增一条洗沙工序生产线,无环评审批手续和排污许可证,违法生产、违法排污。
省生态环境厅在石家庄市井陉矿区执法检查发现,石家庄工业泵配件有限公司批建不符,擅自增加3台造型模具切割机设备。
承德市
省生态环境厅在承德市高新区执法检查发现,天助地产金元新天地建设项目施工工地出入车辆冲洗不到位,施工路面积尘严重;土石方施工未采取湿法作业,扬尘污染严重。
张家口市
省生态环境厅在张家口市宣化区执法检查发现,张家口众力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安装任何粉尘收集处理设施,上料工序、输送皮带未密闭,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
省生态环境厅在张家口市宣化区执法检查发现,张家口阳达建材有限公司、张家口佳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和张家口亿万砂石料场等3家企业露天堆放物料,未采取抑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
唐山市
省生态环境厅在唐山市开平区执法检查发现,燕山石灰厂、钢源冶金炉料北厂区露天堆放大量物料,未采取抑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
省生态环境厅在唐山市古冶区执法检查发现,王辇庄乡露天矿山未采取抑尘措施,露天开采,扬尘污染严重。
廊坊市
省生态环境厅在廊坊市安次区执法检查发现,廊坊市纸箱厂一条瓦楞纸生产线项目无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
沧州市
省生态环境厅在沧州市运河区执法检查发现,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批建不符,擅自增加4条塑料挤出生产线。
省生态环境厅在沧州市运河区南陈屯乡执法检查发现,沧州市岚康医用开发有限公司、沧州市锐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喜派装饰材料经销处、精磊装饰材料销售中心均为新发现“散乱污”企业,无环评审批手续及排污许可证,违法生产、违法排污。
衡水市
省生态环境厅在衡水深州市执法检查发现,跃达泵业有限公司VOCs光氧处理设施部件损坏,不能正常运行,部分挥发性有机物未经处理直排。
邢台市
省生态环境厅在邢台市邢台县执法检查发现,河北运良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焊接工序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停运,废气直排。
省生态环境厅在邢台市邢台县执法检查发现,邢台建工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批建不符,擅自增加2台筛沙设备。
邯郸市
省生态环境厅在邯郸武安市执法检查发现,天启建材有限公司料棚、输送皮带未密闭,也未采取抑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
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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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
省生态环境厅在石家庄市井陉县执法检查发现,瑞诚商贸有限公司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违法生产、违法排污。
省生态环境厅在石家庄市井陉矿区执法检查发现,河北鑫跃焦化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部分烟气直排。
省生态环境厅在石家庄市井陉县执法检查发现,瑞诚商贸有限公司露天堆放物料,未采取抑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
承德市
省生态环境厅在承德市高新区执法检查发现,承德润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冲压车间焊接工序污染防治设施缺失,污染物直排;喷漆工序VOCs光氧处理设施部件损坏,不能正常运行,部分挥发性有机物未经处理直排。
省生态环境厅在承德市高新区执法检查发现,承德铂悦澜山建设项目(1号-号楼、S1、S2及地下车库)施工工地未按规定安装扬尘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不能做到远程视频监控、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安装“两个全覆盖”;出入车辆冲洗不到位,施工路面积尘严重;大量土方未苫盖,土石方施工未采取湿法作业,扬尘污染严重。
省生态环境厅在承德市高新区执法检查发现,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综合实验实训楼建设项目施工工地出入车辆冲洗不到位,施工路面积尘严重;露天堆放大量物料,未采取抑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
张家口市
省生态环境厅在张家口市宣化区执法检查发现,赵川镇富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建不符,擅自增加1套铁粉细磨设备。
秦皇岛
省生态环境厅在秦皇岛市抚宁区执法检查发现,秦皇岛砼磊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违法生产、违法排污。
省生态环境厅在秦皇岛市抚宁区执法检查发现,秦皇岛市博大印刷材料有限公司VOCs光氧处理设施部件损坏,不能正常运行,部分挥发性有机物未经处理直排。
省生态环境厅在秦皇岛市海港区执法检查发现,滨海首府工程建设项目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违法土石方施工,且未采取湿法作业,扬尘污染严重。
唐山市
省生态环境厅在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执法检查发现,唐山开滦炭素化工有限公司焦油化验工序污染防治设施缺失,挥发性有机物直排。
省生态环境厅在唐山迁安市执法检查发现,航空航天装备制造建设项目施工场地路面未按要求硬化,地面积尘严重;露天堆放大量土方,未采取抑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
省生态环境厅在唐山迁安市执法检查发现,仁创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露天堆放大量铁粉,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护措施,扬尘污染严重。
保定市
省生态环境厅在保定市涞水县执法检查发现,河北顺天电极有限公司VOCs光氧处理设施部件损坏,不能正常运行,部分挥发性有机物未经处理直排。
省生态环境厅在保定市徐水区遂城镇执法检查发现,润泰法兰加工厂为新发现“散乱污”企业,无环评审批手续及排污许可证,违法生产、违法排污。
沧州市
省生态环境厅在沧州市新华区执法检查发现,东方世纪城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悦澜湾工程建设项目、沧州碧桂园工程建设项目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违法作业。
省生态环境厅在沧州市新华区执法检查发现,沧兴商砼院内水泥砖生产线上料、搅拌工序污染防治设施缺失,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
省生态环境厅在沧州市运河区小赵庄乡顾官屯村执法检查发现,水泥玻璃纤维制管厂为新发现“散乱污”企业,无环评审批手续及排污许可证,违法生产、违法排污。
衡水市
省生态环境厅在衡水市枣强县执法检查发现,大诚脚轮制造厂VOCs光氧处理设施部件损坏,不能正常运行,部分挥发性有机物未经处理直排。
省生态环境厅在衡水深州市执法检查发现,深州市丁屯模板厂露天堆放物料,未采取抑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
省生态环境厅在衡水市安平县安平镇贾屯村执法检查发现,安平县士前丝网厂为“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不到位,未落实“两断三清”措施。
邢台市
省生态环境厅在邢台市邢台县执法检查发现,东环城水系施工工地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违法作业。
邯郸市
省生态环境厅在邯郸市涉县执法检查发现,邯郸市慧文彩印包装装潢有限公司套膜工序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停运,烟气直排。
省生态环境厅在邯郸市涉县执法检查发现,邯郸浩远乳胶制品有限公司无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
省生态环境厅在邯郸市冀南新区执法检查发现,河北华通燃气设备有限公司露天堆放大量物料,苫盖不完全,扬尘污染严重。
来源:河北生态环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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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欢
编审
李建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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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