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好消息!河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近日印发在全省农村小学生中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原有45个贫困县和涿鹿县赵家蓬区基础上,将全省剩余17个省级贫困县和86个非贫困县(区)农村小学生纳入试点范围,每生每年补助元,采取课间加餐模式,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
实施范围
在原有45个贫困县和涿鹿县赵家蓬区(国家试点县22个,地方试点县24个含赵家蓬区、不含涿鹿县)基础上,将全省剩余17个省级贫困县和86个非贫困县(区)农村(不含市辖区所属农村)小学生(包括民办学校学生,不含在县政府驻地学校就读学生)纳入试点范围。
年推广营养餐地方试点县名单
1.石家庄市(12个):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井陉县、正定县、高邑县、深泽县、无极县、元氏县、赵县、晋州市、新乐市。
2.唐山市(13个):开平区、丰南区、丰润区、曹妃甸区、滦县、滦南县、乐亭县、迁西县、玉田县、遵化市、迁安市、芦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管理区。
3.秦皇岛市(3个):抚宁区、昌黎县、卢龙县。
4.邯郸市(14个):峰峰矿区、肥乡区、永年区、临漳县、成安县、涉县、磁县、邱县、鸡泽县、广平县、馆陶县、曲周县、武安市、冀南新区。
5.邢台市(11个):邢台县、内丘县、柏乡县、隆尧县、任县、南和县、宁晋县、清河县、临西县、南宫市、沙河市。
6.保定市(10个):满城区、清苑区、徐水区、定兴县、高阳县、蠡县、博野县、涿州市、安国市、高碑店市。
7.张家口市(4个):怀来县、涿鹿县(不含赵家蓬区)、塞北管理区、察北管理区。
8.承德市(2个):兴隆县、宽城满族自治县。
9.沧州市(13个):沧县、青县、东光县、肃宁县、吴桥县、献县、孟村回族自治县、泊头市、任丘市、黄骅市、河间市、南大港管理区、中捷产业园区。
10.廊坊市(9个):安次区、固安县、永清县、香河县、大城县、文安县、大厂回族自治县、霸州市、三河市。
11.衡水市(7个):桃城区、冀州区、枣强县、安平县、故城县、景县、深州市。
12.辛集市。
13.定州市。
14.雄安新区(3个):安新县、容城县、雄县。
供餐模式
采取课间加餐模式,为学生提供一盒学生饮用牛奶、一个鸡蛋。
实施时间
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
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2.5元(一盒牛奶、一个鸡蛋),按照学生全年在校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外)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元。
专项资金不得用于这些方面
专项资金应全部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用于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工作经费,严禁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学校公用经费支出。学校食堂的水、电、煤、气等日常运行费用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供餐增加的运营成本、学校食堂聘用人员开支等费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确保供餐正常有序进行。
“四统一”政府采购
对学生饮用奶、鸡蛋实行“四统一”政府采购,即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从源头和过程上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努力实现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的目标。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实行市级统一招标采购。
成立监督小组
强化监督检查。试点县政府部门要建立问责制度,制定专门的监督检查办法,对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进行全程监督,促进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要督促农村学校成立家长、学生、教师代表共同参加的营养改善计划监督小组。各试点县要及时将工作方案、进展情况、运行结果向社会公示并设立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