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根据省、市、县关于“从严从紧、分区分级、安全有序、精准管控”的防疫要求,更好落实《关于做好解除封控后疫情管控措施的最新通告》的指示,坚持解封不解防,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现通知如下:1、企业要健全疫情“1+2”防控机制,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人员隔离工作方案,成立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2、强化物资保障和安全措施,要配备足够的口罩、消毒液、联网红外线测温设备等医疗防护物资。3、全面核查员工情况,对外来返安人员进行排查,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准上岗,倡导员工非必要不离安、不来安。4、企业复工后要加强员工日常防控。(1)周边疫情解除前严禁举办各类大型会议、活动,禁止人员聚集。(2)企业要建立严格的职工体温日监测机制,配备人脸识别融合测温设备,对职工进出厂区逐人登记,建立台账。(3)加强人员流动管理。实行“一门进出”,坚持“人凭卡、车凭证”出入原则,落实封闭管理,不能封闭的“两点一线”闭环管理,员工凭蓝色出入证进出居住场所、工作地点,严格落实“两点一线”制度,蓝色出入证需加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印章及企业公章有效。(4)对生产厂区和员工生活区隔离管理,实行分餐制。(5)企业要高度重视特快专递、国外进口货物消毒消杀,严格按规范操作,防止交叉传染。5、做好企业消杀工作。消杀工作要落实到人,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每日上班前和下班后对厂区内生产工作场地、会议室、餐厅、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防疫。6、企业复工后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开展情况每日向主管包联人报告,紧急情况立即上报。7、企业法人要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如未按照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企业法人主体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企业法人刑事责任。企业防控组-安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企业防控组
年4月3日
来源:安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企业防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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