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救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平县建设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防指办()31号
各乡镇、高新区、县直有关部门:
《安平县建设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已经年2月7日第二次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救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年2月8日
安平县建设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的关键时期,人员流动性极强,交叉传播的潜在隐患不可预估。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降低传播风险,有效遏制疫情的传播扩散,根据《衡水市建设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要求,科学、规范、有序开展建设施工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建设施工领域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避免疫情在建设工地出现、扩散和蔓延,结合安平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安排要求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把防范聚集性、输入性感染作为当前头等大事,科学合理制定全县建设施工领域疫情防控实施方案,指导和规范建设施工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商砼等相关责任主体落实防控工作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疫情防控与处置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工作目标
做好全县各类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电力等建设施工领域卫生防疫工作,因地制宜进行通风消毒,配备医疗物资和专业人员,严格落实施工人员出入登记、体温筛查等防控措施,确保所有建设工地疫情不输入、不发生、不扩散。要加强与卫生健康、公安、应急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建立联防联控联治工作机制。
三、疫情防控责任分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的原则,各部门对所管行业疫情防控负有监管责任。
县住建局负责:全县建筑工地开发、施工、监理企业;全县商砼企业。
县交通局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县水利局负责:潴龙河、滹沱河、京堂南北分干渠、小白河等施工企业。
县执法局负责:各单位部门依法移送查处工作。
县高新区规划建设局负责:园区内施工的建设企业。
县建投集团负责:县市政公司。
县供电公司负责:电力施工企业。
各乡镇负责:辖区内建筑、商砼、道路等企业,协助县住建局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管。
四、工作措施
(一)复工时间要求
除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供暖、通信、公共交通、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消杀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和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及特殊情况的相关项目之外,按照《衡水市建设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要求,全县所有建设工程(商砼站)复工或新开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
(二)复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1、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工程建设各企业责任主体要建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要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建设单位是第一责任人,负责督促、协调施工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切实做好建设施工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施工总承包企业是主要责任人,牵头成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小组,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工作方案,健康检查制度、应急预案。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
2、全面做好核查工作,落实责任,管控好来安人员。要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主管责任。各乡镇、高新区、监管部门要与拟复工企业要签订责任状,压实责任到人,坚决杜绝复工后发生疫情。要建立并落实责任人制度,在企业或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部门和乡镇监管人的联系方式。原则上禁止湖北省施工人员来安;对其他外省来安施工人员,原则上劝阻暂停来安;对外省特殊作业人员与省内外地来安施工人员,由其所在地村委会或社区开具的相关证明,经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方可来安。来安后由企业租宾馆或设置独立的隔离房单人单间进行不少于14天的隔离观察。到期后无疑似症状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方可上岗。对当地施工人员,需持有所在村或社区开具的未有过重点地区旅居史、接触史证明方可上岗。各建设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目前重点做好工地留守人员管控工作,摸清留守人员底数,及时排查体温等异常情况,并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企业要加强对职工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自身网站、宣传栏、播放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