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
积极支持我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
截至11月22日
已出台支持文件7个、签订战略合作协议11个
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市直各单位积极赴省对接沟通,争取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支持我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工作,其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对接42个单位。截至11月22日,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已出台支持文件7个、签订战略合作协议11个,拟出台支持文件15个、拟签订战略合作协议12个。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推进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坚强有力的自然资源保障。日前,省自然资源厅出台关于支持鹤壁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从高质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全力保障鹤壁东区及项目支撑用地需求、积极拓展建设用地空间、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改进耕地占补平衡保障机制、在“十四五”自然资源规划编制和年度的计划安排上等12个方面给予鹤壁帮助与支持。同时,省煤田地质局、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等3家省直单位也与市政府签订了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战略合作协议。与省煤田地质局签订的协议明确,将在高质量编制山水林田湖草国土空间规划、全力保障鹤壁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等9个方面服务鹤壁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与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签订的协议指出,双方将开展广泛而深入的战略合作,争取将鹤壁纳入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与河南省地质调查战略合作的重点支持对象,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目的。与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签订的协议提出,将为鹤壁市建设全国重要的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地质文化旅游特色城市,申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省级大数据产业园区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
城市是人的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离不开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的高质量。11月21日,省住建厅出台《关于支持鹤壁市加快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将对鹤壁市打造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加快海绵城市建设、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小城镇建设发展、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指导保障性住房建设、创建绿色城市试点示范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治理能力、提升清洁取暖“鹤壁模式”等13项工作予以支持。
11月5日,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也出台关于支持鹤壁市供销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联合合作优势,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建设综合平台为重点,以线上线下融合为方向,支持鹤壁市供销社在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基层社改造提升、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积极探索,促进鹤壁市供销社在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中创出特色、创出典型,为全省供销社系统探索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
“双十一”刚刚过去,你的包裹都收到了吗?如今,邮政业已经成为人们生产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日前,我市与省邮政管理局签订的协议明确,双方将在邮政业产业转型、园区建设、绿色发展、服务民生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同推动《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的贯彻落实,协同推进鹤壁邮政行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鹤壁因煤而建、河南能源因煤而兴,双方关系密切深厚、情谊源远流长。作为河南省国有独资特大型能源化工集团,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产业涉及煤炭、电力、化工、现代物贸、金融服务、智能制造和合金新材料等领域,煤炭产能近1亿吨、化工产品产能合计近万吨。年世界企业强第位,中国石油和化工企业强第7位。11月18日上午,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与市政府签订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战略合作协议,将在新型煤化工产业,现代物贸产业,文旅、康养等新兴产业及其他领域开展深入合作。新型煤化工产业方面,双方将共同做好鹤壁新型煤化工产业园区的规划对接,按照竣工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重点谋划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效益好、拉动作用大的战略支撑项目,打造“一头多尾”的绿色化、智能化现代精细煤化工产业链条,将鹤壁园区建设成为全省新型绿色循环煤化工示范园区;同时,双方还将共同推动一批具备条件和基础较好的延链、补链项目。现代物贸产业方面,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将充分利用鹤壁列入全省4家煤炭中转、储配基地的有利条件,继续推动煤炭储备基地、大宗工业品交易平台等后续项目建设,围绕煤炭、化工产品等大宗工业品发展物贸产业;共同深入贯彻中央“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指示精神,大力实施“公转铁”,调整优化运输结构,积极推进鹤煤公司铁路专用线既有线路技术改造项目。双方还将在文旅、康养等领域,在盘活闲置资源、采煤沉陷区域及矿山周边环境治理等方面开展合作。
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支持我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的意见、措施及协议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支持鹤壁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鹤壁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的指导意见》(豫政〔〕19号)精神,支持鹤壁市转型升级,为全省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探索路径,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支持意见。
一、高质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推动高质量发展,支持鹤壁市在试点基础上完善提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结构和城市空间布局,待规划成熟后尽早组织技术审查,力争在省内率先实现规划报批。支持鹤壁市高标准编制详细规划,打造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品质。
二、全力保障鹤壁东区及项目支撑用地需求。为把鹤壁东区建设成为高质量发展城市创新引领区,对鹤壁东区用地报件开通绿色通道,单独组卷,可以不受批次限制。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计划和工矿废弃地复垦计划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三、积极拓展建设用地空间。支持鹤壁市通过改革创新土地管理方式和方法,激活贫困地区资源要素,释放改革红利,加快脱贫致富。通过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低丘缓坡荒滩未利用地开发试点,优化城乡用地布局,拓展建设用地空间。
四、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指导鹤壁市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通过开展批而未用土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落实“增存四挂钩”政策,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提高供地率,推进闲置土地处置,使有限的土地产出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鼓励盘活存量用地用于鹤壁市建设城市交通、商业、娱乐、人防、绿化等,促进鹤壁市高质量发展。
五、改进耕地占补平衡保障机制。加大补充耕地储备,大力开展土地整治。支持将鹤壁市省级以上审批的重点建设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保障盘子,市域内无法保障的,省级统筹落实。
六、推进生态建设。支持鹤壁编制全域生态修复规划,鼓励开展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加强山水林田湖草工程实施的指导,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
七、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支持鹤壁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对已列入《河南省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城市露天矿山布局方案》的建筑石料采矿权,在省政府批准布局方案后,加快推进新设采矿权投放工作。指导鹤壁市新建矿山全部建成绿色矿山。
八、规划引领乡村振兴。支持鹤壁市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在资金安排、乡村建设用地整治指标使用上予以政策支持。指导鹤壁市在“乡村规划千村试点”工作基础上,积极探索总结经验,在全域推动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实现村庄规划应编尽编。
九、充分利用投融资平台。充分发挥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投融资平台作用,采取多种合作方式,支持鹤壁市进行耕地占补平衡、增减挂钩复垦指标、土地一级开发和生态环境建设、绿色矿山建设、矿产资源整合。
十、支持鹤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支持鹤壁市数字城市建设,加大基础测绘投入,完善地理信息数据,夯实数字经济时空数据基础。在鹤壁开展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融合应用试点,建立地理信息技术与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产业融合创新平台。支持鹤壁市发展现代农业,充分利用河南省卫星导航基准服务系统、卫星遥感统筹成果、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推进智慧农业建设。
十一、鼓励鹤壁创新新产业供地模式和方法,支持项目快速落地,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促进鹤壁城市高质量发展。
十二、在“十四五”自然资源规划编制和年度的计划安排上,对鹤壁市予以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支持。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支持鹤壁市
加快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高质量发展十三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鹤壁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的指导意见》,加快鹤壁市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下发了13条主要支持措施。
一、支持打造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区。鼓励支持鹤壁市按照智慧城管、海绵城市、管廊城市、绿色城市等建设理念,打造贯彻新发展理念城市典范,对鹤壁东区建设项目在政策、技术、资金上予以倾斜。支持鹤壁市加快改善人居环境、综合管廊(沟)、中水综合利用、智慧城市等项目建设,完善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实现基础设施、环境、居民、生活的多种元素的智能化管理,增强鹤壁东区吸引力和竞争力,打造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二、支持加快海绵城市建设。指导支持鹤壁市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修复城市水生态环境,建设水生态文明城市。总结鹤壁国家海绵城市试点经验,推广鹤壁模式,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结合《鹤壁市海绵城市标准图集》等实践,形成我省海绵城市建设地方标准。
三、支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支持鹤壁市将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施工许可证核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等事项全面下放各城区,探索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和工程规划许可阶段部分审批事项下放各城区。支持鹤壁市推行工程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形成鹤壁模式,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四、支持加快小城镇建设发展。发挥小城镇在促进农村转移人口就近就地城镇化、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的桥头堡作用,支持鹤壁市在破除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障碍方面先行先试,大力实施小城镇改造提升工程,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一体化建设,切实改善镇容乡貌,补齐城镇基础设施等突出短板,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镇文明向农村辐射。在省级小城镇建设资金分配方面支持鹤壁重点示范镇建设。鼓励鹤壁在小城镇建设中大胆探索,努力形成具有鹤壁特色的小城镇建设发展模式和经验,为全省提供借鉴。
五、支持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把传统村落改造好、保护好”的指示要求,研究实施传统村落保护提升工程,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指导支持力度。将鹤壁市域内的传统村落优先纳入全省传统村落保护支持范围,积极打造南太行传统村落品牌。对鹤壁现有58个列入国家和省名录、尚未获得奖补资金的传统村落予以支持。继续支持鹤壁做好传统村落的保护申报工作,将符合条件的村落纳入国家、省级名录。鼓励鹤壁在传统村落活化保护方面先行先试,形成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典范,在全省推介推广。建立传统村落保护省市联动帮扶机制,选派专家开展技术指导。
六、支持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鼓励鹤壁探索联合体施工招标,按照联合体中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提高一级资质,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适当扩大鹤壁建筑业企业承揽业务范围,对信誉良好、技术能力强、能够提供足额担保、列入市级重点培育建筑施工企业,可在现有资质类别内承接高一等级资质相应的工程。积极引导鹤壁市开展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工作,在用工制度改革、工人技能水平提升、权益保护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积累经验,适时总结推广。发挥省厅优势,指导支持鹤壁市加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人才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
七、支持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对鹤壁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优先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鹤壁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围绕品质提升、功能完善、后续管理等重点,结合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日间照料中心、幼儿托管、老人配餐、安装充电桩、智慧停车场等特色项目,切实解决老百姓息息相关的供水、供电、燃气、停车、加装电梯等民生问题,显著提升居民满意度和幸福感。
八、支持指导保障性住房建设。优先支持鹤壁市申报棚改项目计划、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棚改项目基础设施配套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在确保各年度目标任务不减少前提下,支持鹤壁市对部分棚改问题项目进行调整优化,化解潜在社会稳定风险。对鹤壁市列入棚改计划的项目,优先推荐发行棚改专项债券,为鹤壁市棚改工作争取更多资金支持。
九、支持创建绿色城市试点示范市。支持鹤壁市深入推进节约型城市建设,提高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水平,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支持鹤壁市高标准执行建筑节能提升标准,指导建设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对超低能耗建筑项目给予奖补支持。结合清洁取暖用户侧建筑能效提升和国家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立健全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引导建设节能农房,支持开展农村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高水平发展装配式建筑,大力推广新型绿色建造方式,对装配式建筑项目给予奖补支持。支持鹤壁全域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大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推广绿色新型墙材。高起点实践绿色城市建设,积极开展绿色社区、绿色生态小区、绿色校园、医院创建活动。
十、支持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指导支持鹤壁市健全绿地设施,完善绿化功能,提升文化品质。支持创建园林县城、园林乡镇、园林单位(小区)、绿地达标道路、达标广场和达标公园。指导支持实施城市绿廊、绿道、节约型绿地等建设项目,完善提升城市绿色生态体系。指导支持实施屋顶、垂直等立体绿化建设,拓展绿色空间。总结推广鹤壁市园林绿化建管模式。
十一、支持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运用新理念、新技术,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向集约、智能、绿色、低碳方向发展,加快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城市道路等建设,并向乡镇和农村延伸,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实现平原地区天然气“村村通”。支持乡镇和农村社区通过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等实现清洁供热,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建设模式。支持鹤壁市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年-年)项目建设,加大对新建、改建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建设支持力度,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支持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处理系统,探索形成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建立“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的垃圾清运处置体系,提高全域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指导鹤壁市加快静脉产业园建设,创新城市废弃物处理模式。
十二、支持提高城市治理能力。支持鹤壁市按照“以人为本、对标一流、分类推进、多方协同”的原则,探索创新市政设施、市容环境、车辆停放、商贩经营、建筑立面、餐饮油烟和渣土车管控等精细化管理路径,构建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的城市治理机制。指导推进数字城管向智慧城市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支持探索“智慧停车、无人值守、网络支付”智慧化出行管理平台建设,加快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建立集智慧停车信息系统、智慧停车建设标准、智慧停车运营管理为一体的智慧停车标准体系,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鹤壁样板”。指导鹤壁市在队伍建设、机制建立、执法保障等方面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完善服务型行政执法机制,打造一流执法队伍,构建“互联网+城管”行政执法新模式,提高“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执法效果,积极探索可复制推广的行政执法模式。
十三、支持提升清洁取暖“鹤壁模式”。推广“清洁供、节约用、投资优、可持续”等“鹤壁模式”,支持鹤壁市争取国务院督查激励。指导推进既有居住建筑特别是既有农房节能改造,打造“用户侧”能效提升改造标杆项目,形成能效改造提升示范片区。指导建筑能效提升改造特别是农村低能耗建筑项目建设,在政策、技术上给予倾斜,打造“鹤壁样板”。支持鹤壁市参与清洁取暖技术标准研编和有关课题研究,支持建设清洁取暖智慧监管平台。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
支持鹤壁市普通公路高质量发展会商纪要
一、全力支持鹤壁市普通公路在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中发挥先行引领作用
普通公路作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保障性作用。会议研究明确,围绕《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和省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厅公路局同意将鹤壁市作为全省普通公路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对象,优先在完善路网布局、提升路况水平、智慧公路建设、绿色集约发展等方面予以倾斜,以“适度超前”为原则,推动鹤壁市普通公路高质量发展,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化改革创新等方面发挥好“先行官”作用。
二、会议就有关支持措施进行了明确
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会议就今明两年及远期支持措施进行了明确。
(一)今明两年有关支持措施
1.围绕城乡公共设施一体化建设和大气污染防治,支持省道内浚界至杨小屯段改建工程和省道鹤壁境改建工程项目推进,积极向省厅汇报争取交通运输部下达车购税投资计划,预计可安排车购税补助资金2.4亿元;
2.围绕提升路网服务能力,对鹤壁市国道线中修、省道线大修和国道、国道、省道线预防养护工程建设予以支持,预计项目资金约为万元;
3.围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结合全省农村公路“百县通村入组”工程省补资金情况和鹤壁市各县区通村入组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原则,安排省补资金万元,支持鹤壁市加快提升农村公路服务带动能力;
4.围绕数字经济发展,将鹤壁市列为全省“智慧公路”第二批试点市,推动鹤壁市普通公路信息化建设,支持“智慧公路”示范市建设。
(二)“十四五”时期有关支持措施
1.全力支持将鹤壁市国道新改建工程纳入交通运输部“十四五”建设规划,预计可安排车购税补助资金2.7亿元(不包括大桥补助资金);
2.积极向部汇报争取将鹤壁市省道安平线南水北调桥至水泥厂段改建工程、省道安平线东杨工业园区至淇水关路段改线新建工程和国道日凤线国道至西掌村西段改线新建工程等项目纳入部省“十四五”发展规划;
3.支持中原城市群北部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优化路网布局,改善通行服务能力,推动鹤壁市与周边地区交通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共享、产业互补发展;
4.支持鹤壁市发展全域旅游,打造精品旅游线路,继续对鹤壁市普通干线公路养护生产、道班房及服务区建设、养护机械配备等方面给予倾斜;
5.支持鹤壁市公路行业人才培养,建立省局与鹤壁市公路管理局技术交流培训机制;
6.省市两级公路部门建立科研开发应用协作机制,优先将科研成果在鹤壁公路项目建设中推广应用,为鹤壁市普通公路高质量发展储备技术力量、提供技术支撑。
三、加强统筹协调,确保落实到位
会议指出,今年年初以来,鹤壁市公路管理局外抓项目推进、内强责任担当,在公路建设、管养、安全和信息化、科技化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提升。要求鹤壁市公路管理局领导班子要进一步理清思路,狠抓重点工作,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努力在保障发展、服务民生中发挥更大作用。
为确保会商事项贯彻落实到位,会议确定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同时要求鹤壁市公路管理局一要迅速向市委、市政府做好汇报,全面抓好国土空间规划、配套资金落实等保障工作;二要进一步完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为规划项目顺利实施夯实基础;三要深入研究学习《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科学制定行业发展规划。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关于支持鹤壁市供销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鹤壁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的指导意见》(豫政〔〕19号)精神,推动鹤壁市供销社加快综合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出更多更好的典型经验,在鹤壁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中发挥更大作用,现就支持鹤壁市供销社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发〔〕11号、豫发〔〕20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联合合作优势,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建设综合平台为重点,以线上线下融合为方向,支持鹤壁市供销社在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基层社改造提升、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积极探索,促进鹤壁市供销社在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中创出特色、创出典型,为全省供销社系统探索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
二、工作措施
(一)大力推进一站式的为农服务平台建设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鹤壁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的指导意见》中指出,支持鹤壁市高水平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绿色食品业、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充分利用鹤壁市政府给予供销社加快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的政策优势,将鹤壁市列入全省为农服务中心试点市,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鹤壁市供销社在项目资金、业务指导、技术服务等方面的支持,高标准、跨越式地推进为农服务中心试点工作,力争用3年至5年时间,使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在全市达到县区全覆盖,率先走在全省前列。优先支持鹤壁市供销社推荐的项目纳入全国总社惠农资金项目库,帮助鹤壁市共同谋划项目,提供项目咨询和技术支持,提升项目资金利用效率。
(二)创新“互联网+”模式,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
加快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支持鹤壁市供销社创新推进鹤壁社区厨房和便民自提店建设。将社区厨房、便民自提店与“供销e家”电商平台对接,学习借鉴青岛西海岸中央厨房和社区便民“小木屋”的经验,探索在鹤壁市区先行选择10个社区,共同设立扶贫专卖与农副产品线上线下直供店,减少中间环节,实现农村农民的产品直接与城市居民餐桌对接,在满足居民生活需求的同时,带动社会消费扶贫。用好鹤壁市被确定为河南省城乡高效配送试点市的政策,扩大供销社电商平台区域空间,抓住“益农社”总部设在鹤壁的有利条件,加快推进深度合作。进一步整合社会物流龙头企业与供销社乡村经营网点开展业务对接,在打通“农村最后一公里”和“城市社区最后一百米”两个终端上下功夫,形成上接天线、下接地气、中间贯通的互联互通的电商物流格局,让农民和城市居民真正享受到电商和现代物流带来的便捷服务。
(三)强化上下联合合作,推进物流体系建设
充分利用鹤壁东区规划建设的有利时机,以省供销社河南农产品交易中心为平台,支持鹤壁在豫北地区建立大型农产品仓储设施,进一步提升鹤壁市农产品流通、仓储能力,把鹤壁建设成豫北地区农产品集散地。规划改造一批基层供销社,为农民提供粮食、农资储存、农机具存放、农产品加工等业务,逐步形成上下贯通的农产品物流网络体系。
(四)积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技能培训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整合社会教育资源,大力发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鹤壁市供销社依托河南物流职业学院、河南省财经学校、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河南省工业科技学校、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河南省驻马店财经学校丰富的职业教育资源,在教学管理、教师力量、培训专业设置、培训教材等方面给予指导帮助。积极参与国家职业技能培训“雨露计划”,以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为重点,加快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推动供销社流通服务向全程社会化服务延伸。拓展与鹤壁市农业硅谷产业园合作的深度与广度,推进农村人才培养计划,重点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家庭农场主、农业职业经理人、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努力培养一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专业队伍,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五)加快社有企业集团化发展
围绕把社有企业做优做大,以资产为纽带,加快推动跨区域横向联合和跨层级纵向整合。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方面的指导,积极开展优势资源推介活动,支持河南省供销集团的龙头企业通过产权联结,加大投资力度,助推优势企业与鹤壁市供销社或其他行业的企业加强合作,帮助社有企业开展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加强各层级社有企业间的产权、资本和业务联结,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到鹤壁参观调研合作,进一步筹措项目资金,推进九州建材市场、新世纪家具城等项目改造,提升市场整体形象,增加社有资产竞争力。
(六)加快产业升级,重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支持河南省中联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与鹤壁市供销社合作,抓住国家城乡环卫一体化和美丽乡村建设的有利时机,科学规范再生资源市场,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化、体系化建设,建设再生资源交易中心、可回收垃圾分拣中心、再生资源仓储中心。推广信阳光山供销社经验,支持鹤壁市探索建立县级供销社参与城乡环卫一体化监管试点,促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更好地顺应鹤壁市国家级循环城市发展要求,把经营服务和公益性服务相结合,建立科学规划的运营体系。
三、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社机关有关处室、直属单位要组织开展合作对接,协调落实配套政策,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做好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努力实现互联互通,合作双赢。
(二)做好典型示范。鹤壁市供销社要在鹤壁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结合自身特点,坚持“三农”为本、统筹谋划、改革引领、因地制宜,在机制创新、开放办社、多元化发展、为农服务等方面形成示范,在鹤壁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中走在前、出重彩。
河南省邮政管理局鹤壁市人民政府
关于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的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河南省邮政管理局
乙方:鹤壁市人民政府
按照省政府豫政〔〕19号文件精神,为支持鹤壁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进一步加快邮政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河南省邮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与鹤壁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确认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就有关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p>
一、合作宗旨
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在邮政业产业转型、园区建设、绿色发展、服务民生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同推动《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等文件的贯彻落实,协同推进鹤壁邮政行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二、合作内容
(一)全力支持鹤壁建设豫北快递分拨中心节点城市,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甲方作为邮政业的主管部门,依托自身优势资源,支持乙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将乙方作为豫北快递分拨中心节点城市纳入全省快递体系建设,并积极支持、推动有意向的邮政、快递企业的省级总部在乙方投资建设仓储中心和区域分拨中心等设施。
二是乙方将把邮政业作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产业,引导邮政业与电子商务、休闲旅游、制造业等产业融合发展,并将邮政、快递物流园建设纳入本级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并出台相应的推动政策,包括货物集散站、分拣中心、仓储中心、配送中心、停车场、办公区域等。
(二)全力支持鹤壁建设电商快递产业园,拓展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甲方积极支持鹤壁市电商快递产业园建设,引导省邮政、快递企业设立豫北分拨中心,并在适当时机入驻产业园,投资和入股鹤壁本土电子商务企业,推进邮政业与电商产业融合发展。
二是乙方在白寺物流园区内规划建设专门的电商快递产业园,园区紧临京港澳高速鹤壁口、京广高铁、国道,交通便捷,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打造最优发展环境,吸引省内外快递、电商龙头企业入驻,大力发展“互联网+快递”产业。
(三)全力支持鹤壁建设邮政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综合试点,引领创新驱动发展
一是甲方支持鹤壁建设邮政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综合试点,协调邮政、快递企业省级公司加大对乙方辖区相关企业在综合试点及快递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可循环方面的支持。
二是乙方推动落实邮政业环境污染防治属地责任,将邮政业生态环保工作纳入地方生态环保工作范畴,执行实施邮政行业环境污染治理的规划、建设、维护、运营等具体事项。
(四)全力支持鹤壁实施“六进”工程,助推邮政扶贫攻坚
一是甲方支持乙方推进“快递下乡”“邮政在乡”工程。双方共同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持续的“快递进农村”“快递进社区”“快递进校园”“快递进机关”“快递进商圈”“快递进企业”等服务模式,助推邮政扶贫攻坚。
二是乙方支持快递服务末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镇邮政、快递基础设施向下延伸,健全快递网络覆盖面。
(五)全力支持鹤壁争创全省平安建设优秀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一是甲方支持鹤壁市争创全省平安建设优秀市,加强对平安建设中有关邮政行业方面的考核进行指导,以及所属邮政管理机构负责对邮政业安全中心进行业务培训、管理和指导。
二是乙方加强邮政管理支撑体系建设,支持设立鹤壁市邮政业安全中心,作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给予人员和经费支持,用于提供技术支撑和辅助解决行业监管问题。
三、合作机制
双方成立战略合作领导小组,由双方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决策双方战略合作中的重大事项,研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河南省煤田地质局鹤壁市人民政府
关于共同推进鹤壁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河南省煤田地质局
乙方:鹤壁市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支持鹤壁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的指导意见》(豫政〔〕19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河南省煤田地质局、鹤壁市人民政府战略合作协议》,服务鹤壁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经河南省煤田地质局与鹤壁市人民政府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意向。
一、合作内容
(一)高质量编制山水林田湖草国土空间规划。服务鹤壁市提高完善现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服务鹤壁编制全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规划,确定为全省全域生态修复试点,争取在全省率先进行审批。
(二)全力保障鹤壁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实现绩效目标。创新引领西部太行山区、中部丘陵岗地地区和东部平原区的生态协调统一;支持后续年度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申报、建设,符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求。
(三)服务鹤壁开展地下水、地表水污染修复治理。重点探索工业、生活水污染收集、处理和工矿业废弃物、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重点调查、监测煤矿山企业保水采煤和逐步闭坑后的地下水恢复后的生态效应,在“十四五”后期,地表水达到Ⅲ类指标,地下水水质明显改善,实现全域整洁、清洁,城乡宜居。
(四)积极拓展建设用地空间。服务鹤壁市通过改革创新土地管理方式和方法,激活贫困地区资源要素,释放改革红利,加快脱贫致富。通过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低丘缓坡荒滩未利用地开发试点,优化城乡用地布局,拓展建设用地空间。
(五)加大建筑材料、镁等金属矿产和清洁能源的地质勘查工作。支持西部丘陵山区保护区外的建筑材料、金属镁等资源矿产勘查开发利用,支持青阳口断裂带及东部深部CO2气体资源勘查和支持煤层气及深层、浅层地热能勘查开发和利用。
(六)推进生态安全建设。支持西部丘陵山区村镇学校、工矿企业、建设场地、重大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防治,支持开展青阳口断裂、汤东断裂为主的活动断裂探测、监测工程,实现平安生活、出行和建设。
(七)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服务鹤壁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和煤矿山的绿色开采排放,鉴于鹤壁市在全域范围内开展了露天矿山“上大关小”的综合整治工作,对已列入《河南省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城市露天矿山布局方案》的建筑石料采矿权,在省政府批准布局方案后,加快推进新设采矿权投放工作。指导鹤壁市新建矿山全部建成绿色矿山。
(八)规划引领乡村振兴。支持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支持淇河、卫河共产主义渠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拓展、优化中西部生态空间,在特色农业、特色村镇建设、地质遗迹保护、矿业遗迹开发和保护方面给予支持。
(九)服务鹤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服务鹤壁市数字城市建设,加大基础测绘投入,完善地理信息数据,夯实数字经济时空数据基础;在鹤壁开展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融合应用试点,建立地理信息技术与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产业融合创新平台;服务鹤壁市发展现代农业,充分利用河南省卫星导航基准服务系统、卫星遥感统筹成果、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推进智慧农业建设。
二、双方职责
双方按照共同策划、共同组织、协同实施、成果共享的原则分工协作。
(一)河南省煤田地质局负责为方案的实施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撑;发挥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互联网+”等技术优势,进一步为鹤壁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设备和技术支持,积极协调争取国家和省重点项目在鹤壁市投资建设。
(二)鹤壁市人民政府负责推进地方事权的专项地质调查、成果集成和服务应用等工作;负责协调市、县(区)的相关部门落实地方合作资金,保障方案顺利实施与成果推广应用;负责为河南省煤田地质局在鹤壁开展工作提供环境保障。
三、合作机制
(一)建立联合会商机制。双方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会商1次,把舵定向,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促进合作方案的落实。
(二)建立工作协调机制。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河南省煤田地质局三队牵头协调有关工作事宜,不定期召开会议,推进项目实施,及时通报工作进度与成果,就有关问题提出建议,供双方领导决策。
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鹤壁市人民政府
关于共同推进鹤壁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乙方:鹤壁市人民政府
甲方是河南省地质找矿、地质服务和地质科技的主力军。多年来,积极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在实现中原崛起中发挥资源保障作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地学支撑作用,在实施“走出去”战略中发挥开路先锋作用,为自然资源规划与管理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持,为河南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乙方是国家首批循环经济示范市、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全国首家国土空间优化发展实验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市、国家粮食核心产区、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在现代农业领域保持全国领先水平,整市建制入选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全国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市内现代工业体系齐全,自然资源丰富,交通区位优越,生态环境优良,产业优势、都市生态农业优势突出。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好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鹤壁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的指导意见》(豫政〔〕19号)文件精神,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拟开展广泛而深入的战略合作,并争取将鹤壁纳入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与河南省地质调查战略合作的重点支持对象,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目的,达成本协议。
一、合作内容
为进一步加快鹤壁市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支持其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为全省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探索路径,开展多方面的战略合作,主要内容有:
(一)发展壮大现代产业,推动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
1.提质发展传统产业。开展煤、水泥灰岩、白云岩、石英砂岩、花岗石、建筑石料灰岩、化工灰岩、地热等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为鹤壁产业基地建设提供能源、资源保障。
2.壮大现代服务业。支持鹤壁市发展全域旅游,开展地质遗迹调查研究,开发地质旅游资源,推动地质遗迹保护和旅游经济协调发展。发展信息服务,编制鹤壁市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图集,强化卫星遥感、多维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应用,建设城市综合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为规划、建设部门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3.发展现代农业。支持鹤壁市高水平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围绕大力发展绿色食品业、建设优质农产品加工基地,开展特色农业土壤质量地球化学调查,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土壤质量地球化学调查、富硒土壤详查、富硒农产品开发与产业培育,支持鹤壁市构建“绿色土地”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1.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支持鹤壁市高标准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提供科学依据。开展鹤壁市土地资源、水资源、水环境、地质灾害危险性等评价工作,为国土空间规划提供基础支撑。
2.高水平建设鹤壁东区。开展多要素城市地质调查,构建鹤壁东区城市地质信息智能服务平台,助力智慧城市、海绵城市、管廊城市、人文城市、绿色城市建设。
3.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带、示范县、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建设,挖掘自然景观、地质遗迹和传统文化优势,打造特色小镇、观光农业、乡村民宿等新模式。
(三)节约集约绿色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1.提升节约集约水平。推广资源节约先进经验和技术,推进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最大限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科技创新,为绿色矿山建设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对矿山固体废弃物进行开发利用,对城乡各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的循环链接,发展壮大循环经济。
2.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谋划开展综合地质调查工作。围绕南太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调查与综合治理,实施矿山环境治理、地质灾害防治、水土污染治理等修复工程。支持鹤壁市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开展浅层、深层地热资源的规划与开发利用,开展地热资源回灌试验研究,保护地热资源再生,避免过度开发、促进科学利用。开展地气污染调查工作,探索污染防治技术。开展绿色发展研究,创建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同机制,为资源型城市实现矿业绿色发展探索路径。
3.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开展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掌握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可开采量,为地下水功能区划、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提供依据。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定界保护和后备应急水源地勘查,为城市安全供水提供保证。开展淇河等地表水体的整治,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围绕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系统修复、水环境综合治理、水灾害科学防治,提升水资源保护及科学利用水平,建设海绵城市和水生态文明城市。
二、组织实施
双方共同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合作中重大事项的决策,审定合作总体部署方案,协调解决合作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建立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加强交流沟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编制合作总体推进方案;组织重大合作项目的论证;组织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定有关技术标准和制度体系;负责联络、沟通、报告有关情况;协调解决合作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料共享问题。
三、工作分工
甲方:
1.负责编制合作项目规划设计、工作方案,负责合作项目中地质技术服务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落实。
2.组建分支机构“河南省鹤壁市资源环境调查院”,负责机构、编制、委派工作人员、保障人员经费,统筹合作项目实施和技术服务。
3.组织精干技术力量,并联合相关科研机构,为合作项目提供专业技术保障。
4.配合乙方积极争取国家、省有关基金和专项资金。
乙方:
1.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土地、矿业权等问题,为合作项目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向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积极沟通,争取政策支持,多渠道增加财政资金投入。
3.依托政府主导的投融资平台,引导社会资金对合作项目的投入。
4.配合甲方在辖区内组建分支机构,提供办公场所,明确分支机构的主管市领导,为甲方开展地质勘查和技术服务提供支持。
四、成果处置
合作期间,双方对所获得的应保密资料及最终成果负有保密义务,合作形成的地质资料由双方共享,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汇交和提供给社会利用。
合作形成的成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按照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由双方商定处置意见;实行市场化运作的项目,由具体项目合同进行约定。
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鹤壁市人民政府
关于共同推进鹤壁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
乙方:鹤壁市人民政府
鹤壁市是一座依煤而建、因煤而兴的资源型城市,矿业曾长期作为全市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在新时代推动高质量发展中,鹤壁市致力于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建设国际一流绿色矿业城市。
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是省直事业单位,专门从事地质找矿和各类地质服务工作。在加强新时代地质工作中,致力于全面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为共同推进鹤壁市高质量发展,双方就加强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主要合作内容
甲方为乙方主要提供以下工作服务:
(一)为鹤壁市建设全国重要的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提供技术支持。包括提供矿产资源保障、服务绿色矿山建设、助力全产业链发展等。
(二)为鹤壁市建设地质文化旅游特色城市提供技术支持。包括以地质旅游促进全域旅游、以地质文化塑造城市特色等。
(三)为鹤壁市申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提供技术支持。包括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清洁能源的勘查开发等。
(四)为鹤壁市建设省级大数据产业园区提供技术支持。包括合作开发智能矿山系统、合作建设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大数据、推广应用地球化学大数据等。
二、组织实施
双方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充分对接,协调解决合作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加强交流和沟通。
三、工作分工
鹤壁市人民政府:加强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委托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组织开展有关工作,提供开展工作的必要条件。
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加强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组织实施有关项目,提供合作事项的专业技术保障。
来源:鹤壁日报
编辑:栗阳
总值班:李宏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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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支持鹤壁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给予这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