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I级(红色)应急响应的通知》精神,我市于2月16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级(红色)应急响应。安平交警大队提前部署,精心组织,严厉查处闯禁行车辆,全力做好机动车限行管理工作。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按照重污染天气红色响应通知要求,安平交警大队根据辖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开展治理:一是在进出城的主要路口,设置卡点,摆放禁行车辆提示牌,对不允许进入禁行区域的车辆进行劝返。
二是在城区主干道,采取巡逻方式,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货运车辆进行拦截查处,严厉打击货运车辆闯禁行交通违法行为,打击违法行为人的侥幸心理,并在查缉布控卡点,安排警力对系统预警车辆进行拦截检查,同时禁止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的机动车和柴油货车上路行驶。
大队在查纠违法的同时,还向违法行为人开展面对面教育,广泛宣传闯禁行的意义、重要性、必要性,引导违法行为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文明驾驶,减少交通安全隐患。
3月6日,大队共查处闯禁行车辆78辆,其中马店镇11辆,南王庄镇2辆,东黄城镇5辆,安平镇16辆,大子文镇6辆,程油子乡11辆,大何庄乡7辆,西两洼乡4辆,其它省、市、县共16辆,全力净化了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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