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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面包车被拉出来做苦力,结果一线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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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11时许,衡水市安平交警在辖区西外环附近巡逻时,发现一辆车身破旧的面包车摇摇晃晃地迎面驶来。

执勤交警判断该车存在交通违法嫌疑,遂依法将涉事车辆拦停。果然,透过面包车车窗发现,这辆原本应有8个座位的载客面包车,如今车厢内被拆的只剩下主副驾驶两个座位,后排还拉了约1吨重的钢丝。

随后,执勤民警又通过公安网查询到该车驾驶员并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而其驾驶的面包车早在年便已报废。

据驾驶人李某某交代,这些钢丝是在附近工厂里买来的,用来制作丝网。因为家里距离钢丝工厂较近,虽然明知自己没有驾驶证,还是心怀侥幸的开车上路。没想到今天回家途中,被交警当场查获。

最终,交管部门依法对李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及驾驶报废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合计罚款元的处罚。李某某还面临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行政处罚。涉事面包车目前已被强制报废。

(素材来源:衡水交警)

今日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三条第1款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第十四条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第十九条第4款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必考重点

涉牌涉证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无证者大多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未取得驾驶证,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以及基本驾驶技能,一遇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一次无证驾驶可能只是好奇、侥幸、偶然的驾驶行为,但却可能是一次葬送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交通肇事犯罪。

机动车逾期不检验甚至报废,无法及时发现机动车制动、转向、灯光等安全系统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保养和维修,上路行驶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根据机动车保险相关规定,车辆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车主将无法获得理赔。

河北交警交规小黑板

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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